5.8 婚姻聖事

前言

大家怎樣祝福新人?祝百年好合、永結同心、年生貴子?這是大多數人對新婚夫婦的祝福,希望他們互相扶持、恆久相愛,並且孕育新生命。這些話是否反映人內心對婚姻的期望?

婚姻是歷史悠久的制度,本課先介紹天主為全人類建立的婚姻關係,繼而是解釋基督建立的婚姻聖事。

天主計劃中的婚姻

不少民族、文化都有婚姻傳統,雖隨着時間而改變,但總看出這制度與人類社會密不可分,並存有普遍的特性。聖經中有關婚姻的起源,可追溯至創世紀。

受造界的婚姻

天主按照自己的肖像造了男人(亞當),說「人單獨不好」,就給他造了一個「相稱的助手」――女人,男人給她起名叫厄娃,說她是「骨中之骨、肉中之肉」(創2:23),表示夫妻的親密如同一個身體。他們離開父母,依附對方,互相補足,彼此相愛,使對方成為一個「完整的人」。

天主亦讓夫婦透過親密的結合「二人成為一體」(創2:24),分享祂的愛及創造,讓人生育子女,繁衍人類,並擔起照顧大地的崇高使命。

天主的計劃是叫一男一女恩愛結合,成為夫妻,育養子女,建立家庭。這個婚姻的召叫早已銘刻在男人和女人的本性上,而婚姻中某些共同和永恆的特質,便成為了人心所追求和肯定的渴望。由此可見婚姻非純粹是人為的制度,也是天主為人類建立的固有法則。

舊約教導下的婚姻

天主邀請人在婚姻中,克服個人的自我、自私,而向對方開放,彼此扶助,甚至自我犧牲。

舊約先知便多次在夫婦專一和忠貞愛情生活裏,看到天主與以色列的盟約,從而幫助選民準備自己的心,加深他們認識婚姻中「專一」和「不可拆散」的特性。

就如歐瑟亞先知書:「我要永遠聘娶你,以正義、公平、慈愛、憐憫聘娶你;以忠實聘娶你,使你認識我是上主。」(歐2:21-22)。在雅歌中,亦以夫婦「那猛如死亡」之愛、「洪流也不能熄滅」之愛來反映天主對人的愛。

罪惡威脅下的婚姻

可是人性的軟弱時常衝擊着不同的人際關係,夫妻間密切的生活也不能避免。聖經中有不少一夫多妻的例子(參閱創16:1-7,撒上1:2,撒下5:13),這種行為常被視為人性墮落及當地風俗倫理敗壞所引起。在申命紀十七章中,談及選立君王時說:「不許他有許多妻妾,免得他的心迷於邪途」(申17:17),認為混亂的婚姻生活,會敗壞人心。

此外,梅瑟准許丈夫休妻。在申命紀廿四章第一節,一個男人如果在他的妻子身上發現了甚麼難堪的事,便可以給她寫休書,叫她離開,如此這個女人便可以另外嫁給其他的男人。

後來耶穌指責這種做法,指梅瑟因為猶太人的心硬,才准許他們休妻,這是為免他們的妻子受到更大傷害,只是妥協的做法,並非天主的原意!(參閱瑪19:8)

在今天,罪惡仍影響着男女婚姻關係,人的自私、不忠、貪慾、嫉妒、支配慾等,常為夫婦及家庭關係帶來威脅,導致仇恨和決裂。這些境況在現代更見普遍起來。

在主基督內的婚姻

耶穌自己沒有結婚,但祂並沒有厭惡或鄙視婚姻,相反,祂常以參與婚宴來比喻進入天國(參閱路14:15-16)。有一次,祂因母親瑪利亞的請求,在加納婚宴行了第一個奇蹟:將清水變為美酒,為新婚夫婦解除困窘,帶來祝福(參閱若2:1-10)。

從那時起,婚姻便成為基督臨在的有效標記。而耶穌的臨在,亦為婚姻帶來了祝福。耶穌重申肯定婚姻是天主親自制定,有其忠貞及不可拆散的特質:

「那創造者自起初就造了他們一男一女;且說:『為此,人要離開父親和母親,依附自己的妻子,兩人成為一體』的話嗎?這樣,他們不是兩個,而是一體了。為此,凡天主所結合的,人不可拆散。」(瑪19:4-6)

人的軟弱使婚姻關係失去了原來的美好。耶穌曾說:「在人不可能,在天主卻不然,因為在天主內,一切都是可能的。」(谷10:27)。耶穌來,就是給予恩寵,恢復那被罪惡擾亂了的原有秩序。

基督徒的婚姻是聖事

耶穌基督將兩個基督徒締結的婚盟提升為「婚姻聖事」,這是從信仰角度看婚姻的另一個幅度――天主是愛,男女婚盟反映天主與人類的新盟約。當耶穌死在十字架時,祂對人的愛情達致「至死不渝」的程度。

同樣在婚姻中,當兩個信徒願意將自己交出來給予對方,便是以一個具體的生活方式來紀念及延續「耶穌這愛到底」的事件,他們參與了這「天人盟約」。在婚姻聖事內,耶穌親臨其中,聖化夫婦二人,與他們相遇,給予恩寵幫助他們履行婚姻召叫的生活。

保祿宗徒說:「你們作丈夫的,應該愛妻子,如同基督愛了教會,並為她捨棄了自己,……聖化她」,「『為此,人應離開自己的父母,依附自己的妻子,二人成為一體。』這奧秘真是偉大!但我是指基督和教會說的。」(弗5:25-26、31-32)

保祿體會到基督對教會的愛情是堅定不移的,祂作為新郎,愛護教會,犧牲自己,願意幫助教會,成為聖潔無瑕疵的新娘。而為基督徒夫婦,婚姻之愛就是一個標記,指出基督與教會之間忠誠相愛的奧蹟,而這奧蹟是真實地臨現在基督徒夫婦的生活中。

在婚姻聖事中,神職人員只是婚姻的教會見證人,這聖事的施行人是新人雙方,那是基督親自賦予夫婦二人力量和恩寵,讓雙方各自通傳天主的恩寵。

基督使他們有力量背起自己的十字架緊緊追隨祂。即使在婚姻路上,有跌倒的時候,他們仍能再站起來,彼此寬恕,互相背負對方的重擔。這不是人世間那卿卿我我的愛情,而是來自「懷着敬畏基督的心、互相順從」(弗5:21),效法基督那超性的愛情:犧牲自己、彼此相愛到底。基督使夫婦二人,在細緻和豐富的愛情及家庭生活中充滿喜樂,在今世便可預嘗天國婚宴的幸福。

婚姻聖事的恩寵和效果

聖事的恩寵

耶穌親臨祝聖信徒的婚姻,賜予他們恩寵去信守婚姻承諾,在互相交付中服務對方、家庭和生命,繼而建樹教會、服務社會,故婚姻聖事又是「服務共融的聖事」。

婚姻關係

為雙方是已受洗的基督徒,當他們締結婚盟及完成夫婦行為後,他們的婚姻就具有聖事性和永久性的效果。這盟約要到男女其中一人去世時,婚約才會解除。 所以婚姻聖事使夫妻身分的義務和地位得以堅強,猶如被祝聖一樣。

夫妻之愛的要求和益處

當一對即將結婚的男女,向教會要求在教會內締結婚約,教會必定要求他們公開答允以下許諾,使之成為有效的婚姻:

  1. 雙方是自願的結合(合意):男女雙方在沒有任何威脅、壓迫或隱瞞下,自願地締結婚約。
  2. 雙方一生互相敬愛(終身):婚姻不是剎那愛慕或衝動下的決定,這永久的諾言需要雙方懷有真誠、包容和忠信的愛情,並在天主的恩寵下才可矢志不渝地實踐出來。
  3. 願意接受天主所賞賜的子女,並按照基督的教訓及教會的規律教養子女。婚姻性愛既是天主對夫婦的祝福,夫婦便要恩然接受新生命,那是天主給予的神聖使命,他們要讓子女在信仰上成長,使身心都獲得健康的培育。

婚姻禮儀

普遍人認為簽婚書是最隆重感人的時刻,然而在教會婚禮中,婚姻聖事的標記是雙方作出的承諾,而不是一紙婚書。在婚禮中,男女彼此交換婚姻盟誓說:

「某某,我如今鄭重承認你作我的妻子(丈夫),並許諾從今以後,無論環境順逆,疾病健康,我將永遠愛慕尊重你,終生不渝,願主垂鑒我的意願。」(《婚配聖事禮典》誓詞)

之後神職人員祝福婚戒。當新人為對方套上戒指時,同時說:

「某某,我給你戴上這戒指,表示我對你的忠貞與愛情,願主助佑我們。因父及子及聖神之名。」

最後神職人員宣佈並祝福婚約。

當新人在親友及教會面前,向對方說「我們願意」和「互訂婚盟」的時候,他們便在「互行」婚姻聖事。

假若男女雙方都是教友,最合宜在感恩祭中舉行婚姻聖事,使這聖事更具意義和更圓滿。因婚姻聖事是夫婦二人在基督內結合、共融,而聖體聖事又是信友與耶穌基督至親密的有形結合。所以當一對新人在感恩祭中舉行婚禮,一起領受主耶穌的聖體聖血時,可稱得上是婚姻聖事的高峰。

婚姻是基督徒的召叫

按天主教教會法,天主教徒有責任在教會內舉行婚禮,公開在天主前及教會內,締結婚約。一方面這是法律要求,另一方面亦提醒信徒,基督徒婚姻是天主對人的召叫,婚姻要求的愛情是忠誠、專一及排他的,若沒有天主的恩寵,單憑一己之力,實在難以完成。

就算只有一方是天主教徒,也要在天主教會內舉行婚禮,才算是在天主前有效的婚姻。

新人來到天主前,接受天主的祝福和教會的代禱,好能在婚姻生活中,效法基督的愛,經歷磨練、學習和成長。同時,婚姻亦是值得慶祝的召叫,因它是來自上主的,滿有祝福,又使人成聖和成全。

家庭教會

在教會婚禮中,新人亦公開承諾承擔在家庭中傳揚福音的責任。

在《教會憲章》十一節說:「家庭猶如一個小教會,父母應該以言以行,作他們子女信仰的最先導師,用心培養他們每人的前途。」故此,基督徒父母要和子女一起祈禱,幫助他們與天父建立親密的關係,教導他們在生活中實踐信仰,讓家庭成為一個有活力的小教會。

婚姻的準備

婚姻是莊嚴的結合,不少新人為擁有難忘的回憶,常花盡心思和錢財準備一天的婚禮。可是為一生一世的婚姻生活,卻沒有相稱的妥善認識和準備。故此有些夫妻因對婚姻過分幻想而失望離去,有些則輕視婚姻的神聖而隨意放棄。

「執子之手,與子偕老」不是遙不可及的憧憬,只是需要靠着二人奮力同行,並在天主的恩寵助佑下,才可達到的境況。婚姻中的愛情與忠信是由真實生活中的點點滴滴累積而成。

「選你所愛、愛你所選」是婚姻秘訣之一。在婚前,慎重選擇可以互愛同行的婚姻對象;在婚後,便要忠信相愛到底。所以,教會要求新人必須先接受婚前培育,認識夫妻及家庭生活、基督徒婚姻的意義及生育教養子女的使命等等。而婚後的持續培育,都有助夫婦克勝挑戰,一起走向天主,獲得圓滿的福樂。

混合婚姻與宗教不同的婚姻

現今不同信仰的人因彼此傾慕而締結婚約是常見之事,只要彼此尊重,並不會構成不能克服的婚姻困難,但與此同時,也不要輕視當中的差異。

若其中一方是非天主教的已領洗者(例如基督教徒),教友一方需向教會申請,這類稱為「混合婚姻」。假若其中一方為非領洗者,教友一方更需向教會申請「豁免」,才可以在教會內締結婚約。非天主教信友的一方要答允尊重對方的信仰,並讓他們的子女接受基督及天主教會的教導。

在婚姻路上遇困難

若遇上困難,應盡早尋求協助,教會內不少團體及同工協助和陪伴在婚姻路上遇到痛苦的兄弟姊妹。即使問題未必能迎刃而解,但教會仍是一個治癒和給予支持的地方。

此外,信友不應怪責因種種理由而離異的兄弟姊妹,反而藉着團體的愛,在艱難時候扶持他們,邀請他們藉着聆聽聖言、參與聖祭、恆心祈禱、慈善工作,培養懺悔和修和的精神,重新踏上人生和信仰的路,以基督信仰教育子女及忠於自己的婚姻關係。

在某些特殊情況下(例如虐待或通姦),婚姻生活實際上已成為不可能,教會准許夫婦分居,即終止同住生活。但二人在天主前仍是丈夫和妻子,不可與他人再結婚。

此外,教會亦有「伯多祿特權」及「保祿特權」,這是為着信友的信仰神益,協助因某些特別原因而離異的已婚者,在滿全某些特定條件下,教會解除之前的婚約,釋放在婚姻路上遇上阻礙或缺失的兄弟姊妹。然而這類特殊個案,有時需由羅馬教廷處理(適用於「伯多祿特權」)。

結語

回應婚姻的召叫並不容易,那是「出死入生」的愛情呼喚,基督叫夫婦二人背起自己的十字架,棄捨昔日那自我為是的愛情,而與基督同死,並重生於祂那自我犧牲的愛情,孕育出新生命。基督徒夫婦的愛能夠是人與人之間最深的愛的表現,並且是天主愛人的縮影及見證,他們為「家庭、生命、教會」的共融而服務。

內容撮要

  • 在創造之初,天主建立了婚姻,這是天主為普世人類建立的固有法則。這種渴求及召叫已刻在人的本性上。
  • 天主願意叫男女結合,成為對方相稱的助手。夫婦的恩愛生活及傳生人類,便是婚姻的基本意義及上主對人的祝福。
  • 天主所結合的婚姻,人不可拆散。耶穌亦重申婚姻的不可拆散及永久結合的特質。祂更將基督徒的婚姻提升為「聖事」。聖保祿宗徒將夫婦二人的愛,比喻為教會與基督間的愛情,而基督徒的聖事性婚姻更成為基督愛教會的忠信標記。
  • 夫婦二人表達「合意、終身結合、接受天主的所賜的子女」成為有效婚姻的必要條件。婚姻生活不單是二人相愛的結合,也是參與天人的盟約,在愛中延續生命、服務教會。
  • 舉行婚姻聖事時,男女二人互相施行聖事,他們交換婚姻許諾,就是婚姻聖事的標記,通傳天主的恩寵,而神父只是他們的教會見證人。

生活反省及實踐

  • 婚姻為你有甚麼意義?如果找到你所愛的人,你願意與對方締結婚姻盟約嗎?
  • 若要成一個忠信、愛到底的婚姻伴侶,你認為自己要作出甚麼改變?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天主教香港教區  夏志誠輔理主教准印
作者:阮秀美修女
編輯及出版: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