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
上一課講及基督徒的婚姻,知道這不只是為夫妻相愛而設立,更是為服務生命和家庭。在教會內,婚姻聖事和聖秩聖事都屬於「為共融服務」的聖事。這類聖事賦予領受人在教會內一項特殊使命,用以服務天主子民。

雖然每一位基督徒都蒙召為教會服務,在領洗時分擔了基督的司祭、先知及君王職務。但當教會不斷成長,超越了時間和地域限制,教會需要有些專職的人員負責管理、治理教會,並服務信友。

你聽過或認識哪些主教,神父和執事,了解他們為甚麼要領受這些特別的教會職務嗎?

聖經的記載

舊約的司祭職

在舊約時代,天主創立了多種職務,如委派梅瑟和亞郎,管理和聖化以色列民;在曠野裏,天主將梅瑟的神能賦予七十位賢士,使他們充作梅瑟的助手,以便更容易管理天主子民。

其後,天主從十二支派中,選了肋未支派,專作禮儀服務。他們成為司祭,負責奉獻供物、祭祀和為人祈禱,補贖人的罪過。

這些司祭職務本身不能帶來救恩,需要不斷重複獻祭,但舊約的司祭職務卻成為了新約「聖秩職務」的預象。

基督建立聖秩聖事

耶穌在世時,親自揀選和召叫了十二門徒,派他們出去宣講,賜予制服邪魔的權柄。在最後晚餐時,耶穌為門徒洗腳,立下服務與謙遜的榜樣;祂又建立了聖體聖事,讓宗徒與自己永不分離,這就是愛情的保證。為了讓宗徒參與祂的祭獻及逾越,祂吩咐宗徒要舉行聖體聖事,把祭獻延續下去。那時耶穌親自確立宗徒為新約的司祭:「我為他們祝聖自己,為叫他們也因真理而被祝聖。」(若17:19)

耶穌在十字架上的犧牲是贖罪的奉獻,是唯一的祭獻,已經一次而永遠地為我們帶來救贖的恩寵。所以,耶穌基督是天主與人類之間的唯一中保,是天人的橋樑和擔保(參閱弟前2:5)。

耶穌於是建立聖秩聖事,委託一些代理人(宗徒),協助祂在教會中繼續舉行祭獻,施行聖事,讓後世的信徒能從宗徒手中,領受到祂藉聖事施予的恩寵。

初期教會中的神職人員

在宗徒時代,領洗加入教會的人增多,需要人處理教務。而當他們去其他地方傳教時,更要選出一些熱心信徒做宗徒的助手,例如當保祿到某地傳教時,他不能長居那裏,他便揀選某人代他工作,授給代理基督之權。這些負責人就是我們所稱的「主教」。

隨着教務增加,主教一人未能應付全部工作,便出現了助手――司鐸和執事來分擔事務。根據宗徒大事錄的記載,耶路撒冷地方教會為了減輕宗徒們的負擔,選了「七位有好聲望、且充滿聖神和智慧的人」,作為執事。(參閱宗6:1-6)

當宗徒們死後,這教會的領導組織仍然傳遞下去。每一個地方的「主教」,聯合成為一個主教團,這主教團便是承繼宗徒職務的聖職團體。

聖秩聖事的三個等級

「秩」有級別、秩序的意思。為了維持教會生活的秩序,教會設立不同職務,分等級去執行,稱為:主教、司鐸(神父)、執事,他們被稱為神職人員,屬於教會的聖統制,而這職務的傳授是屬於祝聖的性質,本課將從聖事的角度了解聖秩聖事。若大家想重溫他們的職務,可翻看單元四「基督徒的家」第2課《教會的特質及成員》。

主教

主教所領受的是圓滿的聖秩聖事,習慣上稱之為「至高的司祭職」,而教宗實際上是羅馬主教,是眾主教之首。在祝聖主教時,授予聖化、訓導和管理的職務。藉着覆手禮和隆重的祝聖禱文賦予聖神的恩寵,使主教們能卓越地、有形可見地代表基督自己,作為導師、牧人和大司祭,並以「基督的身分」行事。

司鐸

司鐸是主教的合作者。主教們的職務以從屬的等級交給司鐸們,假若司鐸不從屬於主教,就不可行使職權。在領受聖秩時,他們向主教應許服從,並獲祝聖為「新約的司祭」。在感恩祭中,司鐸便以基督的身分宣講聖言,舉行祭獻,把信友的祈禱和他們元首基督的犧牲聯合在一起。

執事

在聖統制中,等級最低的是執事,他們所領受的覆手,是為服務,而不是為作司祭。基督自己也曾成為「執事」,即「眾人的僕人」,執事是以特殊的方式,分享基督的使命和恩寵。在執事聖秩授予禮儀中,只有主教為候選人覆手,表示執事在「服務」的任務上,特別是與主教聯繫在一起。

執事可分為兩類。其中一類是司鐸候選人(修生)在領受司鐸聖職前的一個過渡階段,另一類是「終身執事」。

聖秩聖事的神恩

「聖秩聖事的必要儀式,為主教職、司鐸職和執事職,都是主教在領受聖秩者的頭上覆手,並以特定的祝聖禱詞祈禱,呼求天主將聖神傾注於領受聖秩者身上,並賜與相稱其職務的神恩。」(《天主教教理》1573)。

這特殊的恩寵使領受聖秩者肖似基督:司祭、導師和牧者;成為基督的僕人,讓他作為教會元首的代表,執行祂司祭、先知、君王的三重職務。

基督經由主教賦予領受聖秩者的神聖權威(神權),如同聖洗和堅振聖事,也給予一個有永恆不滅的印記,傳統上稱為「神印」。

領受「聖秩」不是為了接受一項工作或職位,而是領受一個新身分,並領受一份禮物、一股確定的力量、一項為主內的兄弟姊妹服務的使命。(參閱《天主教青年教理249》)

有人認為主教、神父也是人,會犯錯,他舉行的聖事會否不能傳遞天主的恩寵?教會認為,聖秩聖事賦予的神權並不因個人有罪而失效。例如,一位驕傲神父,甚至失德的神父所施行的聖事,如赦罪、舉行感恩祭等等,都是有效的。因為當神父舉行聖事時,他是以整個教會的名義、因教會的信德而行事,他縱有不當之處,也不能阻礙基督的親自行動――向人施予恩寵。所以,有效的聖事必然是一個確切的途徑去領受天主的恩寵。

當然神職人員有良好的德行和生活表樣,肯定是更相稱的作證,更有效地服務團體走向共融。但我們也要明白及接受神職人員不是天主,他和每一位基督徒一樣,仍在「成聖路上」繼續面對自己和團體的軟弱,仍需奮力爭扎,向前邁進。信友需要支持和鼓勵神職人員,一起為建設團體而努力。

誰人可領受聖秩聖事?

簡單來說,唯有受過洗禮的男性,才能有效地領受聖秩聖事。主耶穌選立了一些男人來組成十二宗徒的團體。宗徒們亦這樣揀選合作者來繼續他們的職責。所以,教會認識到這是主耶穌的意願,當揀選聖職人員時,接受了這種約束。

此外,他必須是天主親自召選的人,沒有人能說自己享有領受聖秩聖事的權利。今天,人很難直接聽到天主召叫某人去做神父/執事,但天主仍可透過不同的方式召叫人,當人察覺自己有被主召喚擔任聖秩職務時,心中會感到一份渴望,願意奉獻自己、服務團體,這意念或在人心中迴響:「主,你召選我嗎?是我嗎?」然後,便會催迫他拿出勇氣來回應。由此可知,聖召雖然是來自天主的呼召,但最後跟隨與否,卻是人的絕對自由。

執事聖召

梵蒂岡第二次大公會議恢復「執事職」作為恆常的職務(並非是晉鐸前的過度階段),稱為終身執事。被召成為終身執事的人,可以是獨身或已婚的男士,如果他們在領受執事聖職前是獨身的話,之後則不可結婚。

終身執事職並不是司鐸短缺的替代品,他們是被召叫作為教會和社會的僕役,在禮儀中服務,並關心社會中有需要的社羣。

司鐸培育

若人願意回應這呼召,他可將這意願請示教會(修院/聖召團體),待教會分辨,接受鐸職的培育。

進入修院的一刻,便開始司鐸的辨認和培育,這其實是延續由聖洗所開始的「門徒之路」,只是這「門徒之路」將要成為他個人生活的中心,然後在整個生命中延續下去。整個培育包括人格、智力、靈修和牧靈,並且需修讀哲學和神學,學習度團體和祈禱生活,裝備他們有能力「將自己交付於教會」,這是牧靈愛德的內容,也是讓自己被天主陶成的過程。

最後再由主教參考他的長上和熟悉的人的意見作分辨,以及其個人的意願和表現等,才決定他是否可以領受聖秩聖事。

為甚麼要守獨身生活?

獨身並非聖秩聖事本身的要求。由初期教會可見「誰若想望監督的職分,是渴望一件善事:這話是確實的。那麼,監督必須是無可指摘的,只作過一個妻子的丈夫……」(弟前3:1-5)經文中的監督即主教,他可以有妻子的。此外,弟鐸書中對長老的資格亦有同樣的說明。(參閱鐸1:6)

要理解這改變便要明白在教會內,不斷有熱心事主的男女基督徒願意「為天國」(參閱瑪19:12)而保持守貞的獨身生活。而這獨身生活方式在四世紀時,開始有司鐸實行,直至一五六三年脫利騰大公會議,才立定只有獨身者才能領受聖秩聖事的限制。獨身是一個恩賜,也是一個愛的標記,表示對主專一奉獻、全心願意服務的標記,就是甘願把自己完全地給予天主和人羣。

天主教會按禮儀的不同可分為西方教會和東方教會(東方禮)*,兩者在教會紀律和傳統上都有不同,對司鐸的獨身要求也不一樣。在東方教會,大部分司鐸都是已婚的。而根據教會法的規定:在西方教會,一般情況下,司鐸不可結婚。

* 西方教會(主要是羅馬拉丁禮)和東方教會(東方禮)在禮儀及教會生活上,雖然有些不同,但都同視教宗為整個教會的最高首牧。但需留意天主教東方教會並不等同於正教會/東正教,正教會/東正教會約在十一世紀與天主教會分裂。

結語

為了維持教會生活的秩序,基督選了一些專職人員(主教、司鐸及執事)去施行聖事、管理教會和服務信友,幫助信友去完成他們的基督徒使命:在自己的生活中,履行先知、司祭及君王職務,將福音廣傳開去。所以,不論聖職人員和教友,他們都經過洗禮而成為基督的門徒,被召在現世為天國服務,成為人類在世可見的教會標記。

七件聖事總結

耶穌升天前許諾:「我同你們天天在一起,直到今世的終結。」(瑪28:20)

基督的許諾沒有落空,因為祂建立聖事,親自與人同行,與人合而為一,分施祂的超性生命。在聖事中,聖職人員代表基督及教會施行聖事,而信友藉此與教會共融,因為聖事是教會的慶典,必定在教會中舉行,基督透過教會在世上延續祂的救世工程。

七件聖事代表了信友在人生各個階段中,領受的不同的神恩。基督用了七種不同的神聖標記和行為(例如水、言語、麵餅、酒、聖油、禱文等),把天主無形的恩寵賜給人類。

1. 聖洗聖事:

因水和聖神而重生,使人死於罪惡,活於基督,獲得罪赦和新生命,並成為天父的子女、教會奧體的成員。

2. 堅振聖事:

接受傅油,即領受聖神,使領洗所得的恩寵更堅固,更肖似基督,並領受新使命, 接受基督的派遣,繼承祂先知、君王及司祭職務。

3. 聖體聖事:

這聖事是一切聖事的高峰和圓滿,基督親自賜予祂的身體及寶血(生命食糧、永生之糧),使人與祂真實的結合,參與祂一次而永遠的祭獻,並預嘗天國盛宴。

4. 修和聖事:

天主的慈悲與罪人的痛悔相遇,使信友與天主、與人、與教會修好,獲得罪的赦免。

5. 病人傅油聖事:

病人得到天主的安慰、平安和鼓勵的恩寵,以及教會的祈禱和支持,好能面對病苦,參與基督的苦難、與基督結合。

6. 婚姻聖事:

夫婦是婚姻聖事的施行人,施予的恩寵使他們在基督內結合為一,並效法基督對教會堅定不移的愛,愛護配偶,養育子女,服務家庭及建立天國。

7. 聖秩聖事:

使為主、為信友全心奉獻的聖職人員,獲得聖神的特殊恩寵,更肖似基督,以便專職地服務天主子民。


七件聖事是為有信德的人,所以這單元的介紹可能為尚未領洗的人來說,有點像隔靴搔癢,只盼望這些介紹,讓你們知多一點、對天主的愛渴望再多一點。

最後,若要領受聖事的恩寵,便要先相信基督,接受祂的教導,才能進入祂建立的聖事中,與祂相遇。

下一個單元,我們將介紹基督的「誡命」。

內容撮要

  • 基督召叫了十二門徒,將祂的救恩工作延續下去。祂建立了聖秩聖事,委託被召選的人(代理人),協助祂在教會中施行聖事。
  • 聖秩的神權是來自基督,也賦予不能磨滅的神印。聖秩聖事分為三級:主教、司鐸(神父)和執事。
  • 主教是聖秩聖事的圓滿,祂是十二宗徒的繼承人。司鐸是主教的助手,受主教委派到堂區或從事某一職務。執事則是主教在愛德服務方面的直接助手。
  • 這特殊的恩寵使領受聖秩者肖似基督:司祭、導師和牧者;成為基督的僕人,讓他作為教會元首的代表,執行祂司祭、先知、君王的三重職務。
  • 現今,所有已受洗的男教友都有可能領受聖秩聖事(西方天主教會的司鐸需獨身)。若某人感受天主呼召而又願意獻身事主,服務教會,都可向教會表達意願,申請接受培育。在往後的培育過程中,經教會及個人辨別,才能確定是否適合領受聖秩聖事。

生活反省及實踐

  • 如果天主召選你(或你的子女)作司鐸,你願意接受嗎?
  • 請為一個你認識的主教、神父或執事祈禱/祝福,祈求他能忠誠地侍奉天主、服務教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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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香港教區  夏志誠輔理主教准印
作者:阮秀美修女
編輯及出版: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