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
身為天主的耶穌,願意選擇降生成人,選擇做一個切切實實有血有肉的人,進入人類的歷史中,和我們每一個人一樣,面對生活中的種種困難和挑戰,面對從來無人能逃避的事實。

當我們談論耶穌的苦難時,祂實實在在承擔着肉體上和心靈上的痛楚。這些真實的痛苦並不會因為祂是天主子而有所減輕。當然,全能的天主可以不必受苦刑而能救贖人類,但耶穌卻願意透過與人一樣的真實苦難來拯救我們。

受難事蹟

四部福音對耶穌受難的事蹟,都記載得非常詳盡。雖然,過程中有一些情節只出現於某一本福音中,但卻不影響到苦難死亡的事實。為使我們對耶穌苦難的整個過程有一概括認識,我們選取了路加福音來研讀。不過由於篇幅所限,未能將原文盡錄,讀者們可以翻開另外三部福音互為對照。路加福音的耶穌受難史是在第二十二章開始:

圖謀殺害 (22:1-6)

「稱為逾越節的無酵節近了。司祭長及經師設法要怎樣消除耶穌,因為他們害怕百姓。那時,撒殫進入了那名叫依斯加略的猶達斯的心中……他去同司祭長及聖殿警官商議,怎樣把耶穌交給他們……」

當時司祭長因為害怕羣眾,不敢直接下手捉拿耶穌,便買通耶穌的門徒猶達斯出賣耶穌,答應給他三十塊銀錢。

註:無酵節本是以色列民最古老的節日,以民將初熟之果獻給上主,求天主賜福增多收成,他們一連七天過無酵節。在以民離開埃及定居客納罕後,無酵節更與「逾越節」合併慶祝。這裏所說的逾越節是以色列人應遵守的一個大節日,紀念天主將他們從埃及的奴役中拯救出來,這節日的主要部分是向上主祭獻羔羊和吃無酵餅。

最後晚餐--建立聖體聖事(參閱路22:7-20)

無酵節那天,耶穌和門徒們按照他們的習俗吃逾越節晚餐。

「到了時候,耶穌就入席,宗徒也同祂一起。耶穌對他們說:『我渴望而又渴望,在我受難以前,同你們吃這一次逾越節晚餐。我告訴你們:非等到它在天主的國裏成全了,我決不再吃它。』耶穌接過杯來,祝謝了說:『你們把這杯拿去,彼此分着喝罷!我告訴你們:從今以後,非等到天主的國來臨了,我決不再喝這葡萄汁了。』耶穌拿起餅來,祝謝了,擘開,遞給他們說:『這是我的身體,為你們而捨棄的。你們應行此禮,為紀念我。』晚餐以後,耶穌同樣拿起杯來,說:『這杯是用我為你們流出的血而立的新約。』」(路22:14-20)

耶穌知道自己即將要離開門徒,無法和他們一起生活。於是祂在晚餐時,祝福了麵餅和葡萄酒,使擘開的麵餅成為祂的身體―將會為人而犧牲;使葡萄酒成為祂的寶血,這代表藉十字架上流出的血,和人類建立新的盟約。最後,祂吩咐門徒:「你們應行此禮為紀念我」。(這就是教會今天存留下來的聖體聖事,有關這聖事的內容日後有專文詳述。)

山園祈禱 (參閱路22:39-46)

吃過晚餐後,耶穌帶了三個門徒到橄欖山去祈禱。到了那地方,耶穌祈禱說:

「父啊!你如果願意,請給我免去這杯罷!但不要隨我的意願,惟照你的意願成就罷!」(路22:42)

耶穌是真正的人,面對即將來臨的苦難,祂的內心充滿恐懼,這是在極度困難、孤獨的時刻,祂向天父發出的哀禱。

福音說:「在極度恐慌中,祈禱越發熱切,祂的汗如同血珠滴在地上。」(路22:44)在祈禱中,祂既坦誠面對真正的自己,同時,亦選擇服從天父的旨意。

耶穌被捕 (參閱22:4-65)

「那十二人之一,名叫猶達斯的,走在他們前面;他走近了耶穌,要口親他。耶穌給他說:『猶達斯,你用口親來負賣人子嗎?』……耶穌對那些來到祂跟前的司祭長和聖殿警官並長老說:『你們拿着刀劍棍棒出來,好像對付強盜嗎?我天天同你們在聖殿裏的時候,你們沒有下手拿我;但是現在是你們的時候,是黑暗的權勢!』」

終於,耶穌被捕,被解送到大司祭的住所。當時伯多祿跟隨耶穌而到了大司祭府,卻因為害怕官兵,竟然三次公開否認耶穌,對詢問他的人說:「我不認識這個人!」一路上,那些押送耶穌的人不停地戲弄祂、打祂,並說了很多侮辱性的話。

耶穌受審 (參閱路22:66-23:25)

經師和司祭長聯合起來,審問耶穌,問祂是不是默西亞,但耶穌卻沒有正面的回答。然後,他們又問祂:「你是天主子嗎?」這一次,耶穌回答說:「你們說了,我就是。」一聽這話,他們便找到最好的藉口,彼此說:「我們何必還需要見證呢!我們親自從祂的口中聽見了。」他們便將耶穌解送到比拉多那裏。

比拉多是當地的總督。至於耶穌被誣告的罪狀是:「煽惑我們的民族,阻止給凱撒納稅,且自稱為默西亞(意思是救世主)。」

比拉多經過審問後,卻找不出耶穌有何罪行,但是,羣眾卻堅持說耶穌在猶太境內煽惑羣眾。後來比拉多得知耶穌是加里肋亞人後,便把祂送到黑落德那裏,因為那裏是歸黑落德統治的。

黑落德見到耶穌時,十分高興,因為他早就聽說過耶穌所行的奇蹟,更希望能親眼看到奇蹟。可是,耶穌對他的發問一概不理不答。黑落德見耶穌對自己不理睬,於是惱羞成怒,與侍衛一起再侮辱嘲笑耶穌,給祂穿上華麗的長袍,把祂解回比拉多那裏。

比拉多召集司祭長、官吏和人民到來,告訴他們,他在耶穌身上看不出任何罪行。他建議責打耶穌後便釋放祂。因為照慣例,每逢到節日,總督都開恩特赦一個囚犯。

可是羣眾聽了,卻高聲喊說要釘死耶穌,寧願釋放一個殺人放火的強盜巴辣巴。比拉多因為害怕羣眾,明知耶穌無罪,卻不得不隨他們的意思將耶穌處死。

十字架苦路 (參閱23:26-43)

士兵將耶穌帶出去,強迫祂背上一個十字架上山。路上,由於耶穌體力不支,士兵找到一個年青人西滿,代替耶穌背十字架上山。

沿途上有許多婦女跟在後面搥胸痛哭。耶穌見了便對他們說:「你們不要哭我,但應哭你們自己及你們的子女……」這裏,耶穌指示我們應該為自己的罪過而痛哭。

最後,到了一個名叫髑髏的地方,便把耶穌釘在十字架上。在祂兩旁還有兩個囚犯。

在那時代,「釘十字架」是一種對付重犯及侮辱的刑罰。耶穌被釘在十字架上,在萬分痛苦之際,祂仍祈求說:「父啊!寬赦他們罷!因為他們不知道他們做的是甚麼。」

那些士兵瓜分了耶穌的衣服,還這樣譏笑祂:「如果你是猶太人的君王,就救你自己罷!」在耶穌左邊的那個囚犯亦同聲附和說:「你不是默西亞嗎?救救你自己和我們罷!」

立時,在旁的另一個囚犯責斥他說:「你既然受同樣的刑罰,連天主都不怕嗎?這對我們是理所當然的,因為我們所受的,正配我們所行的;但是,這個人從未做過甚麼不正當的事。」然後他對耶穌說:「耶穌,當你為王時,請你記念我。」耶穌隨即對他說:「我實在告訴你:今天你就要與我一同在樂園裏。」

耶穌在十字架上,被人戲弄、嘲笑,人們要求祂顯個奇蹟來證明自己的身分。可是,耶穌拒絕行這個信德的奇蹟,但耶穌卻始終寬恕人的罪惡,祂請求天父寬恕迫害祂的人,祂也給悔改的囚犯,許下了永恆的福樂。

交付靈魂 (參閱22:44-56)

「這時,大約已是第六時辰,遍地都昏黑了,直到第九時辰。太陽失去了光,聖所的帳幔從中間裂開,耶穌大聲呼喊說:『父啊!我把我的靈魂交託在你手中。』說完這話,便斷了氣。所有同來看這景象的羣眾,見了這些情形,都搥着胸膛回去了。」

耶穌斷氣前所發生的異象,使在場的人感到祂確是一個無辜受死的義人。所以那些求過比拉多要釘死耶穌的人們,一見這光景,就哭泣搥胸回家去了。

「有一個人名叫若瑟,是一個議員,又是一個善良公正的人,……他去見比拉多,要求領取耶穌的遺體。他把遺體卸下,用殮布裹好,葬在由岩石鑿成,而尚未葬過人的墓穴裏。」

耶穌的死因

耶穌被判決十字架死刑,是千真萬確的歷史事實,連教外的史料,也有提及耶穌在比拉多統治下被釘十字架上。我們或會問:究竟如此一個善人,為何被他們釘死?祂不是眾人所推舉的先知嗎?關於這問題,涉及宗教上和政治上的兩個因素:

宗教因素

耶穌公開傳教,四處宣講,吸引了不少群眾,也瘋魔了整個地區。耶穌只是木匠之子,不是經師,但每當祂出來講話時,卻深得人心,祂的教導常常指出法律的真精神,具有權威和說服力,受到人民擁戴,常有人跟隨祂、聽祂講道(參閱谷1:27-28、5:33)。所以,耶穌的出現直接影響了經師和司祭長的權威和聲望。

在猶太領袖眼裏,耶穌的行為摧毀了他們的宗教、犯了褻瀆天主的罪。例如:

  • 認為耶穌修改梅瑟的法律(參閱瑪5:27-48);
  • 和罪人在一起(參閱路15:1-2);
  • 說自己有赦罪權柄(谷 2:5);
  • 在安息日治病行善(參閱谷3:1-6)。

就連祂的門徒,也不遵守祖先傳下的規則(參閱谷3:23-27)。以上種種,都令猶太領袖認為耶穌應按照法律被處死。耶穌又在聖殿斥責擺賣欺騙的人,這使宗教領袖十分不滿及嫉妒,而招致殺機(參閱路19:45-47)。

政治因素

若耶穌只是違反宗教的罪,羅馬人本身不理會宗教及信仰問題,只關心會否影響經濟繁榮、社會穩定和稅收等事。宗教領袖在羅馬總督比拉多前,改變了控罪,指耶穌自稱為君王,煽惑民眾,阻止人給凱撒納稅。耶穌被判的罪狀是「自稱為猶太人的君王」,所受的是十字架刑罰是羅馬人用來對付重罪犯的。不少以色列人亦誤會了耶穌,渴望耶穌是以色列的君王(參閱若12:13)、那要來臨的默西亞,帶領他們推翻羅馬。

人的罪過及天主的計劃

若深入了解,耶穌的死是出自人的罪惡:猶達斯貪婪,出賣耶穌;群眾無知,納喊釘死耶穌;宗教領袖驕傲,設計陷害耶穌;比拉多懦弱,不伸張公義……這些人的罪過,導致耶穌的死亡。但我們要記着:耶穌不是無奈地死去,也不只是壞人奸計得逞。

耶穌的死亡可說是天父的救恩計劃,但這不是說天父要祂非死不可。回想耶穌來世的目的,就是要彰顯天父的慈愛和公義,祂愛罪人、愛卑微的人,教導人更明白天父的新教導,這不能避免得罪有權勢的人,但耶穌沒有選擇妥協或隱藏公義,祂始終選擇愛人愛到底,寧願不報復、不以暴力反抗,最終就是自己承受痛苦、凌辱,甚至死亡。耶穌甘願承擔人類罪惡的後果,以「愛及寬恕」來對待罪人,教導人以此離開罪惡,重建人與人、人與天主的關係。

羅馬人書說:「當我們還在軟弱的時候,基督就在指定的時期為不虔敬的人死了。為義人死,是罕有的事:為善人或許有敢死的;但是,基督在我們還是罪人的時候,就為我們死了,這證明了天主怎樣愛我們。」(羅5:6-8)

耶穌就是那贖罪的羔羊,祂曾說:

「人若為朋友捨掉生命,再沒有比這更大的愛情了」(若15:13),「十字架」是耶穌愛人的最具體證明;是人為了愛而犧牲、交出自己的偉大行為。

結語

耶穌的痛苦不只是身體上的痛苦:受鞭打、被釘在十字架上,祂也有心靈上的痛苦:被猶達斯出賣,門徒離棄,伯多祿三次不認祂,宗教領袖誣陷、群眾侮辱。

為某些人看來,十字架上的耶穌是軟弱無能、受盡凌辱,在眾人前徹底失敗。但為基督徒的信仰,卻是對天父絕對服從、對人類無盡愛情的表現。當然,這種理解要在後來「復活事件」的光照下,人才能明白耶穌的死亡不是終站,人因耶穌的拯救,可脫免死亡的束縛。沒有十字架的痛苦及犧牲,我們見不到十字架光榮的一面,也不能了解耶穌死亡的意義和對復活的熱切期待。

內容撮要

  • 耶穌苦難死亡的事蹟在四部福音內都有記載,其間雖有些情節不很一致,但卻不影響到苦難死亡的真實性。
  • 耶穌被判死刑有其宗教因素:猶太人認為祂犯了褻瀆天主的罪,因為祂公開赦罪,又違反安息日誡命和祖先的傳授。政治上因素:耶穌被誣告阻止給凱撒納稅,自認為君王,亦有不少人以為祂是政治上的默西亞,會推翻羅馬,擾亂國家的穩定及社會的治安。
  • 耶穌是真正的人,感受到身心的莫大痛苦。祂的死亡是人類罪惡的後果,卻不是惡計得逞,而是耶穌至死服從及愛到底的表現,祂以愛和寬恕來拯救人脫免罪惡及死亡的勞役,完成了天父的慈愛救恩計劃。

生活反省及實踐

  • 面對人的不義攻擊及傷害,耶穌不卑不亢,並以愛及寬恕的態度去面對。在生活中,當我們遇到不義及迫害時,祈求耶穌幫助我們,一步一步學習祂,以溫和的態度去面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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天主教香港教區  夏志誠輔理主教准印
作者:阮秀美修女
編輯及出版: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