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2 宗教與生活

前言

有些人說自己沒有宗教信仰,但又會「謝天謝地」,又或曾抱怨說:「如果有神,神怎會容許不公義存在!」

當一個人怨「天」問「神」,正代表他開始思考「神是否存在」。沒有宗教信仰不一定是無神論者,可能只是暫時未能具體表明自己的信仰,又或仍在尋覓中。

現實生活中的宗教現象

人認識「神」、「宗教」的渠道有很多,不少是來自生活的經驗,從中體會到「神」、「宗教」、「生活」分不開。而生活又可分為「內」、「外」的經驗。

源於內

人或多或少對自己的未來有一份「好奇心」,有人會透過不同的占卜方法預測將來的事,就算只是抱着「好玩」、「知道也無妨」的心態來參與,未必完全相信,但最終或多或少也影響了自己的心情和處事方法。這些都是發自內心的必然結果,相信及渴求外力來扶助自己。

再者,不少人在日常生活中,例如事業、家庭遇上困難,或遇上天災人禍等超出人能力的事,內心便有一份渴求,祈求上天助佑,盼望有一股超現實的外在力量來「打救」自己及社會。這種發自內心的情懷,是很普遍的「自然現象」,那是人對「上天」、「神」的傾慕和渴求。這種自然、訴諸心理的自發情操,深藏於人內心深處,是人心最真切的流露。而天主教會相信這普遍的渴求,就是神於人心深處的聲音,透過這呼聲吸引人去尋覓祂。

形於外

新世紀新科技時代,人們經驗着快速的實用科技和繁榮的物質生活,有些人認為信仰宗教不切實際,只為一些心靈空虛的人。但另一方面,社會上又經常出現一些希望能夠催吉避凶的現象,例如擇日結婚、開工、搬屋,年頭求神、年尾酬神,擺風水陣或佩戴特定飾物催吉避凶等。人人都抱着「寧可信其有、不可信其無」的心態來跟隨習俗、祭祀拜神。當然,在其中亦有許多人是誠心篤信不疑的。

總觀以上現象,有人認為是出於人本身沒有「安全感」的緣故,也有人認為這就是宗教現象,是基於人本身對自己能力有限的覺醒,而渴求外在力量的庇護。

自古以來,有人類、有社會羣體,便有「宗教現象」出現。例如原始民族的精靈、庶物崇拜,認為萬物都有神靈,將特別喜愛的物件,如獸骨、飾物等,視為祈福消災的靈符,顯示出人對超現實力量的畏懼,並寄予希望。而各國、各民族的神話故事,儘管故事發展各有不同,但都有一個共同的模式―神仙有超於常人的力量,而且都是賞善罰惡,維護公正的。

宗教是甚麼?

要了解「宗教是甚麼」,我們可以先看看不同宗教(如道教、佛教、基督教、天主教等)的共通點。

首先,一般宗教團體都有自己的組織架構,最初團體內有一些專責管理教內事務的人(即教長、道長、神職人員等);然後集合眾多信徒組成教會(教派)。他們在教會內分工合作,彼此負責。只不過有些宗教團體組織較嚴密及具系統性,有些則較簡單。

其次,各宗教有自己的教義(教理),讓人認識這宗教相信甚麼,從而引申出一些規條,要教徒遵守,作為生活的法則。當信徒願意皈依加入教會時,通常都會先研習教會的教義,並表示願意在生活中篤信力行,所以教會內的信徒,都是有共同信仰的人。

最後,每個宗教團體在信眾聚會時,都會用一些「儀式」來表達他們的宗教信仰,例如基督徒上教堂守禮拜、參與彌撒;佛教徒誦經、禮佛等。這些都是為了對其所信奉者表達的一種敬仰和愛慕的方式。

宗教的內容

我們看過不同宗教團體的共通點,那麼宗教所談論、研究的內容又是甚麼?在討論宗教問題時,我們不能離開現實生活,而各人的現實經驗又是那麼廣泛,所以,宗教的論題真是大之又大。但是,無論它所涉及的事物何等廣博,一定離不開兩個主體:「人」與「超越的存在者」,也就是此兩者間交往的關係和過程。

這個「超越的存在者」,各宗教有不同稱呼,如回教稱為「阿拉」;基督教稱為「上帝」;天主教稱為「天主」。對一般人來說,這些都是對「神」的稱呼。由此可知,若從人的角度來看,宗教所研究的對象是神,所敘述的事蹟是人與神交往的過程。在人神交往的過程中,人透過對「教義」的理解,和對神的真誠信賴,逐漸推廣其對神的了解、認知,繼而發展並加深神人間交往的關係。

不同的宗教

每個宗教都有自己的基本教義,向人宣示一種超越現世今生的境界,意即除了今世的生命外,也鼓勵人追求一個不滅的永恆生命。例如佛教認為人生是「無常」、「無我」和「苦」的,這個苦不在於現實環境造成,而在於「我」的修煉,在於能否修善行,這正是生死輪迴不息的後果。佛教修煉最高境界叫「涅槃」,意即解脫。

印度教亦相信因果輪迴,並認為人和一切生物都有靈魂。軀體死後,靈魂可在另一軀殼復活,而現世生活便是人轉世的準則。他們以《吠陀經》作為經典教義。

回教篤信唯一真神「阿拉」,信人死後復活,及末日的審判。人要承認自己的信仰,並行祈禱齋戒來敬拜真主。《可蘭經》視為回教的聖書。

最後,基督教和天主教所信奉的是獨一無二的真神,相信「天主」(神)創造了宇宙萬物,而這位神在二千多年前降生為人,來到世上拯救所有人,祂就是耶穌基督。教會以《聖經》為最神聖的經卷。往後的課題,我們將會詳述天主教信仰。

啟示的宗教

翻開史實,追本溯源,天主教有詳實的歷史記載。舊約聖經中記載,天主首先告訴以色列民祂是「自有者」,而以色列民族祖先和先知們,便是這個信仰的傳承者。以色列民是崇拜「一神」的民族,保持獨一無二的真神信仰,和當時周邊「多神論」的民族(可見於各中東歷史資料)很不同。後來,耶穌降生到人類當中,親自告訴人有關這個獨一無二的真神的事,和祂與人類的關係,讓人更清楚地認識到真神的面貌。這個由「神」親自向人展現祂自己的行動,我們稱為「啟示」。換言之,這位至高無上的神,以人所能了解的方式,向人揭示及披露祂自己的本性。這些超過人思想所能明白的事理,天主教會相信除非神自己給人講明白,否則單憑人的理智是無法找到圓滿的答案。

天主教會肯定承認自己保存了天主啟示的全部真理,而自稱為「啟示的宗教」。

面對宗教信仰

自古以來,宗教信仰的現象,出現於人的社會團體中;縱使人在生活中,不可能完全脫離這種現象,但人不一定去接受和信奉某一個宗教。於是,在面對宗教信仰這件事上,持不同角度的人便有不同的反應和態度。

科學進步的今天,任何事物都可以作為研究對象,自然地,宗教早就成為一門科學,歷代也出現無數的宗教學者;不過,這些學者卻不一定是信徒。反之,有些是宗教的反叛者,是無神主義的信徒。一般來說,他們將宗教視作一門科學、一樣事物來研究,把自己置身於「人神」關係之外,做個旁觀者,這樣,他們自己與「信仰宗教」是扯不上關係的。

至於另一些誠心要尋求信仰的人,面對信仰的態度又該如何呢?

首先,要知「信仰」不是一樣物件,不像買東西般貨銀兩訖,說要便可馬上到手,說「我相信」便真的馬上「相信」。信仰是人神的關係,關係是一個過程,要藉着時間交往和透過生活體驗,從學習知識開始,然後明白領會,漸漸建立與神的關係,履行有關的生活準則,學習交託給神,慢慢到了時候才可以說:我「找到」了信仰。因此,為初接觸宗教信仰的人來說,要先投入,尋找與神交往的經驗,同時在生活中反省,從經驗中求證。過程中可能會引起一些疑問或覺得矛盾的事情,這時候便應該提出問題來。或許,這是個寶貴的經驗,是你個人與神的相遇點。不過,在信仰生活中另一最重要的是,要常保持一顆謙善簡樸的心,就是要學習對神的信靠,對事物的開放以及對自己的信仰負責任。

內容撮要

  • 生活中可見的宗教現象及行為非常多,最常見的,是人在面對困境,求助於超現實的外力時,這種發自內心的自然反應,便是人對神的一種傾慕和渴求。
  • 宗教是一羣有共同信仰的人聚在一起,他們有自己的教義和組織,並舉行宗教儀式,以示對神的崇拜。
  • 啟示宗教是指神親自向人揭示祂是誰和祂的本質。天主教是一個啟示的宗教。
  • 信仰不是貨品,不能立時買到。要找到信仰,便要透過生活中的親身體驗,和神接觸與溝通,假以時日才能信靠神,與神建立穩固的關係。

生活反省及實踐

  • 你信有神嗎?如信,體驗過嗎?
  • 你是在甚麼情況下想起宗教信仰問題:
    失意?得意?失去摯愛?其他?
  • 一般宗教都是導人向善,你會選擇一個在生命中怎樣幫助你的宗教信仰呢?


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*
天主教香港教區  夏志誠輔理主教准印
作者:阮秀美修女
編輯及出版:香港天主教教友總會